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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江西)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制度發布通告
二〇一九年 第八十五號
《中核(江西)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及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的實施辦法》(版次:1)已經公司黨委會研究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核(江西)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版次:1
中核(江西)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及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的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持續推動改進工作作風,根據中核集團和中國鈾業《關于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及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的實施細則》(中鈾黨發〔2019〕25號),結合中核(江西)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江西)集團〕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國企黨建會精神,鞏固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緊緊圍繞集團公司、中國鈾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為主體,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切實踐行黨的宗旨和群眾路線,把黨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轉化為推動江西鈾礦冶科學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為推進中核(江西)集團改革發展、促進社區和諧平安提供堅強保障。
第三條 基本原則: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江西省委精神、集團公司黨組和中國鈾業黨委決議決定相結合,與江西鈾礦冶改革發展相結合,與推進中核(江西)集團和所屬各單位目標任務落實相結合,與社情民情及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相結合,改進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四條 暢通民主渠道。按照“一切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方式,通過零距離接觸、心貼心交流,認真傾聽基層干部群眾的真心話、甚至是牢騷話,搞清楚現狀和問題的重點難點,切實全面、真實、具體地掌握第一手材料,決策中廣開言路,有的放矢地增強工作的發言權、指導權和主動權,使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的決策更加科學、更加民主。
第五條 推進改革發展。結合集團公司、中國鈾業、中核(江西)集團和所屬各單位改革發展形勢和主要任務,深入基層,堅持問題導向,密切干群關系,為綜合礦業、地礦延伸產業和特色服務產業協同發展提供指導幫助,及時解決職工群眾的合理訴求,力爭人企共同發展。
第六條 服務職工群眾。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結合工作職責和實際,強化“維護群眾利益為己任”意識,主動靠前服務,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頭,關心和解決職工群眾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問題。要從夯實基層基礎上強化服務,推動解決職工群眾最盼、最急、最憂、最怨的問題,在打通聯系服務“最后一公里”上見成效。
第七條 促進和諧穩定。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大局,積極向職工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中國鈾業戰略決策和中核(江西)集團的工作部署。堅持深入基層,全方位接觸職工群眾,及時掌握其意見、建議和訴求。對職工群眾關切的熱點問題要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努力把矛盾糾紛和問題的解決,納入法制化軌道,減少和預防上訪事件的發生。
第八條 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加強與職工群眾溝通聯系,弘揚主旋律,增進相互了解,促進感情交流;積極改善工作環境,努力豐富文化生活,幫助消除后顧之憂,增強其歸屬感;定期進行職工群眾思想狀況分析,及時掌握思想動態和異常表現,消除不良情緒;為個人成長進步、展現佳績搭建平臺,創造共解難題的良好氛圍和大家庭的溫暖。
第九條 接受民主監督。堅定不移地依靠職工群眾做好企業和社區工作。加強信息公開,強化權力監督,做好以工會及職代會(或職工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嚴格履行民主程序,尊重和維護職工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自覺接受職工群眾的評議和監督,建立起與職工同甘苦、共患難、同榮辱、共存亡的密切關系。
第三章 工作方式
第十條 設立意見箱。在現有信訪、舉報渠道的基礎上,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要健全完善意見建議征集系統,設立意見箱,公布單位主要領導郵箱。職工可以實名或匿名方式反映呼聲與訴求、提出合理化建議,投訴“四風”等問題。中核(江西)集團郵政地址:南昌市1006信箱,郵政編碼330006;董事長、黨委書記郵箱:jxkyqzgb@126.com,由黨群工作處負責日常管理,并按規定時限處理和反饋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 設立領導接待日。原則上中核(江西)集團每月安排中核(江西)集團領導接待群眾一天;基層單位每周要安排一位領導接待群眾一天。領導輪流參與接待日工作,主要領導每年接待群眾不少于2天,具體由黨群工作處負責安排落實。對接訪或座談中職工群眾反映的事項、訴求或意見建議,要責成相關部門認真處理、解答反饋。
第十二條 建立聯系點。中核(江西)集團領導每人每年確定1-2個基層單位為聯系點,全年在聯系點2-3天,現場辦公、參加班子民主生活會、上一次黨課或開展一次形勢任務教育,深入聯系點基層部門、分礦、車間、班組或小區,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掌握職工群眾的意愿和訴求,具體由黨群工作處負責安排。基層單位領導也必須確定1-2個二級單位為工作聯系點。
第十三條 開展走訪調研活動。中核(江西)集團領導要結合日常工作安排和聯系點工作,圍繞分管業務及基層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的工作重點、群眾關注的熱點、改革發展及經營管理的難點問題,開展一般性調研或針對性較強的專題調研活動。中核(江西)集團領導全年下基層不少于20天,其中,專題性調研總時間不少于7天,至少要召開兩次職工群眾代表座談會,形成1-2篇調研報告。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要實行臺帳管理和銷號處理。基層單位領導也要參照這一做法,認真開展走訪調研活動。
第十四條 開展問卷調查活動。為進一步掌握職工訴求,滿足群眾需求,有的放矢地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穩人心、得人心的工作,中核(江西)集團領導每年安排黨群工作處配合集團公司、中國鈾業、江西省直機關工委及工會等上級部門,開展一次職工群眾需求與關注信息問卷調查活動。基層單位也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相關問卷調查活動。
第十五條 開展談心談話活動。按照“溝通思想、交流情況、提醒幫助、增進團結”原則,中核(江西)集團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領導與基層單位或機關處室負責人之間、與機關和下屬單位職工群眾之間,要經常開展“一對一”談心談話活動。中核(江西)集團領導每人每年至少要與基層單位一位主要領導進行“一對一”談心,全年談心談話不少于20人。具體由人力資源處制定計劃,統籌安排。基層單位也要制定并實施領導“一對一”談心談話計劃。
第十六條 開展民主懇談活動。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領導要根據改革發展、維護穩定、安全生產等中心工作需要,就職工群眾關心關注的突出問題、重要政策的制定與修改和重大公共利益事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民主懇談會,面對面聽取和征詢職工群眾代表的意見建議,引導大家將思想認識統一到“促改革、促發展、促和諧、保穩定”上來,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中核(江西)集團民主懇談會由辦公室負責召集并形成會議紀要。
第十七條 開展民主評議工作。為深化和拓展民主監督職能,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要按照上級部署,結合述職述廉,以職工代表會形式,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每年開展一次領導干部民主評議活動。內容包括:“三重一大”決策執行、廉潔從業、事務公開、涉及職工重大利益決策及執行等情況。評議結果要報上級黨組織及人事、黨群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提出的問題要在下次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會上報告整改情況。
第十八條 開展救助幫扶活動。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領導要深入基層一線,走訪慰問生活困難職工和職工遺屬及離退休老干部、老勞模、老黨員。要結合實際情況,根據《集團公司特困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認真調查摸底、嚴格審查把關、公開公平操作、嚴肅發放紀律”的要求,合理確定幫扶的范圍和人數,分級建立信息檔案,開展“送溫暖”活動。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九條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及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的本質要求,也是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必然要求。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黨組織要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要提出年度計劃,明確責任領導和部門、聯系點、調研主題。黨政主要領導既要率先垂范,又要加強領導,認真抓好落實工作;其他班子成員要提高認識,將密切聯系群眾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第二十條 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要結合實際,統籌協調,處理好聯系群眾與改革發展、經營管理、安全環保和維護穩定等業務工作的關系,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要將聯系群眾與加強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進一步改進作風,提高效率,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同時避免增加基層負擔。中核(江西)集團主要將聯系點和走訪調研重點放在改革發展任務重、維穩和安全壓力大的基層單位。
第二十一條 扎實推進,務求實效。要本著對黨和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做好“聯系群眾工作”貫徹落實的具體安排。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要制定實施細則,做到規定動作扎實到位,自選動作精彩出新。要注重發揮工青婦等群眾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職工群眾思想狀況。領導班子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做好基層和群眾意見建議的跟蹤、落實和反饋。
第二十二條 規范工作,狠抓落實。中核(江西)集團及各單位領導干部到基層開展調研、指導工作、了解民情、解決問題時,陪同部門的工作人員,要對工作時間、開展活動情況、所辦事項、辦理結果、工作成效、群眾反映等內容做好記錄,形成調研工作紀要,作為督促落實、監督和考核評價的依據;還要結合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報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的情況,認真總結經驗和不足,及時調整和完善措施,確保工作實效。
第二十三條 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要把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開展情況、工作成效、群眾評價意見等作為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考評結果要作為選拔任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中核(江西)集團黨委將不定期的對各單位黨員領導干部聯系群眾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納入年度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范圍,逐步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第二十四條 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中核(江西)集團和各單位要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及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重要意義、具體事例和經驗成效的宣傳力度,通過《中國核工業報》、中核網、中國鈾業網、中核(江西)集團網及內部簡報、櫥窗、公示欄等平臺,宣傳為民務實清廉的正面典型,引導黨員領導干部增強責任意識,不斷擴大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工作的影響力,促進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中核(江西)集團黨群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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